通过民主协商为民办实事
【摘要】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从2011年起实施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面向辖区居民群众,搭建街道、社区两级“问政”平台,通过民主协商为民办实事,调动广大居民、社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社会建设,改变了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出现的群众认可度低、参与不积极的困境,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新路。本文简要描述了麦子店街道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的基本做法,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分析了这一创新的价值意义,并对今后进一步深化推进提出建议。
【关键词】民主协商 基层 共商共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 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朝阳区街道系统开展党政群共商共治工程,充分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和社会单位等参与社会建设,通过民主协商为民办实事,探索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路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层党政群共商共治的做法
朝阳区麦子店街道下辖五个社区,常住居民5万人,其中外籍居民7000多人,占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20%以上,是一个集国际政治、商务、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国际化地区。
2010年,麦子店街道开始以“三问工作法”为载体,探索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创新。“三问工作法”源于街道每年都要开展的为民办实事工程。鉴于为民办实事常常出现党委政府办好事,群众不买账、甚至有意见的情况,麦子店街道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于2011年启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共商共治工程。从2011年至今,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制度和机制,带动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
(一)共商共治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流程一是问需。街道党工委通过地区的社区报、网络、入户发放调查问卷、社区议事协商会等形式,向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征求涉及公共利益需求的建议,按照合法性、可行性原则,根据不同责任主体、不同需求类别对需求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形成当年街道办事处协商问需的“建议案汇编”。
二是问计。先由社区党委组织召开议事协商会,议事代表由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常务代表、社会单位及物业代表等组成,对“建议案汇编”所列项目进行协商、筛选和排序,然后报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召开初选协商会。参加初选协商会的人员有各社区推选的问政议事代表、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委办局代表、法律专业人士等。会议就建议案所提出问题、解决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协商确认,并且在会后进行实地踏勘,形成街道年度实事工程决议提交年度问政大会审定。
三是问政。由街道办事处召开年度“问政议事协商大会”。议事代表由社区议事代表、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单位负责人组成。问政大会对街道年度实事工程决议进行充分协商,最后表决形成街道年度实事工程决议。问政大会还对上一年度问政实事工程完成情况、完成效果进行评议。问政大会后,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制定实事工程落实方案,经街道党工委通过后,向社会公开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进措施、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等。同时,对每一位提交建议案的居民给予表扬,对没有纳入实施的建议案,通过信函向建议人反馈。
2011年到2013年,麦子店街道三年分别收集建议案284件、362件、3122件,先后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30个,解决了增设社区摆渡车、老旧小区错时停车、增设社区蔬菜直通车、设置路口综合信息双语指示牌、居民楼二次供水等问题,目前还有15个项目正在推进中。
(二)共商共治为民办实事的机制设计
一是搭建议事平台,制定议事规则。社区成立议事协商会,由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社会单位及物业代表、特邀代表(专家学者、街道职能部门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推选街道议事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征集的建议案进行初步筛选等工作,平时召开会议与群众协商社区公共事务。
街道设立问政议事协商会,议事代表由社区议事代表推选产生,其中包括社区议事代表、街道科室负责人、地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单位负责人等,对基于群众建议案形成的实事工程及完成情况具有协商和票决权。街道设立问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问政议事协商会制度建设、代表推选、建议案审核等工作。
二是协商与票决机制。对征集到的需求建议,通过专业的项目小组、社区协商议事会、街道问政议事协商会进行充分论证,陈述、答辩、筛选、排序的过程,体现了充分协商,推进了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的有序参与。年度街道实事工程方案经过充分论证协商后,由问政议事协商大会票决确定,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决策。
三是启动社区民政建设资金扶持年度街道实事工程实施。制定社区民政建设资金申报、评选、使用办法,由各社区以项目形式申报,街道办事处召开评审大会,通过提议、陈述、答辩和票决确定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的支持和引导,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热情。2013年,麦子店街道办事处安排资金122万多元,撬动社会单位投入资金135万多元,解决了涉及路平、灯亮、绿化等居民最关心的建设项目。四是督办问责机制。主要有组织社区议事代表对年度实事各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审、验收;街道问政议事协商会对上一年度问政实事工作完成情况、完成效果进行评议;街道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突出奖罚并重,强调责任倒查,确保实事项目做实做好。
二、基层党政群共商共治的价值分析
相对于既往全能、包办、单项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思维和模式,党政群共商共治是一种“回归”和“突破”。“回归”是向人民当家作主回归、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性回归、向党委政府责任本位回归;“突破”体现在对自上而下、单向服务模式、惯性思维和利益藩篱的突破。共商共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体现,是基层民主的创新实践,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一是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激发社区群众活力。成立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事代表的组成具有广泛代表性,负责推选街道议事代表和对社区居委会征集的建议案进行初步筛选等工作,平时召开会议与群众协商社区公共事务,依法从组织上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激发基层自治活力。街道办事处制定议事协商会《议事规则》,对各个社区的议事代表进行培训,使每个代表掌握议事协商的规则要义,按规则履行职责。
二是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居民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共商共治的要点是“商”,有商就有量,有量就有让,有让就有和。居委会、小区管委会、物业公司、社会单位四方参与协商决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楼门组长、和谐促进员等充分发挥作用,多元主体按照设定的规则协商议事,参与社会治理。利益各方在协商决策的过程中,形成共识,集中居民群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智慧,将“少数人决策公共事务”变成“共商共治”。其中既是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也是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群体之间的互相了解、互相理解和互相妥协。